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127、股东会决议有什么法律效力股东会决议分三种情形,分别为有效、无效、不成立。股东会决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相反,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即使股东会决议有效,如果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欢迎咨询。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1、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区别:股东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的体现。董事会的权限范围仅仅限于董事会会议的决定。而股东会决议代表着整个公司大的方向的决定,效力要高于董事会,其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需要多数的股东投票决定;董事会决议处理有什么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2、股东会决议无效

法律主观:主要有两个:一、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效力性强制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内容侵害未收到通知或持反对意见的股东的合法实体权益的股东会决议。由于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实质均系股东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的合意,本质上属于契约,因此,应当适用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即内容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会决议无效,此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指违反法律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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